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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重慶晚報訊 兒子意外溺亡,父親卻藉機突擊為兒子辦下5份保險,企圖詐騙10萬元。近日,父親周某被奉節縣法院判刑1年,緩刑2年,並處罰金2萬元。
法院介紹,周某是奉節縣人。2013年7月15日,周某11歲的兒子小寶與奶奶等人到外地去參加親戚的婚禮,7月18日17時許小寶在當地游泳時不幸溺水身亡。
當晚,負責農村小額意外傷害保險的村會計出了個餿主意,提議周某給小寶購買小額意外傷害保險,就可以得到一筆不菲的保險賠償。周某便在村會計處為小寶買了5份小額意外傷害保險。
之後,村會計請村主任抄寫了一份添加小寶名字的承保清單,並將小寶的投保日期寫成2013年6月5日。2013年7月19日,投保生效。
沒過幾天,周某向保險公司提交了兒子於7月19日死亡的證明等理賠材料,以獲取保險金10萬元。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覺得投保生效當天就出意外很蹊蹺,便向公安機關報案。警方一調查,周某說出了事情原委。
重慶晚報記者 唐中明 通訊員 孫曉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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